蔡勇杰同志事迹
蔡勇杰同志无论在部队服役,还是转业到地方工作期间,蔡勇杰同志始终坚定信念,保持中国军人和人民警察的英雄本色,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敢于担当、见义勇为,不惜牺牲个人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先后在部队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在地方先后荣获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荣获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全州“崔光日式的好民警”等各种荣誉15项。
1996年12月13日下午,某单位出纳冯某带着11.5万元人民币到邮政储蓄办业务,被一名持刀歹徒抢劫。当歹徒从银行往外跑时,被路过的蔡勇杰遇见,蔡勇杰面对持刀歹徒,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与其展开殊死搏斗,在身重数刀的情况下,将歹徒按倒在地并移送公安机关,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蔡勇杰因胸部、胃部、肋骨严重受伤,被评为七级伤残,荣获了全国、全省和全市见义勇为先进荣誉。1997年8月破格录入为人民警察,先后在延吉市公安局监管大队和河南派出所工作。
从警22年来,蔡勇杰始终以军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认真积极完成各项警务工作。特别是1999年到河南派出所担任社区民警20年里,他一直负责白梅社区,社区面积16932平方米,总户数5002户,人口14799人。辖区临火车站和公铁分流客运站,旅店、饭店、商店林立,客运量大,流动人口多,暂住人口、出租房屋集中,是延吉市最复杂地段。蔡勇杰根据辖区特点,经常下社区与群众唠家常、摸情况,掌握一手资料,跟社区班子和居民打成一片,他也非常会做群众工作,居民之间有什么纠纷,社区调解不了的,都找他去调解,每次他都能一一化解。在社区警务工作中蔡勇杰始终在河南派出所名列前茅,连续5年被延吉市政府评为五好社区和民族团结模范社区。
在社区警务工作中,他组织团结辖区汉族、朝鲜族、蒙古族等各民族群众,做好社区治安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心全意为辖区群众服务,经常同社区党支部和治保会走访辖区群众,了解民情民意,走访慰问特困群众。他发现社区内道路井盖压坏,就自掏腰包更换道路井盖,带领派出所协警、社区干部清理一冬天的垃圾,长期帮助2名汉族孤寡老人安度晚年。他经常深入学校、并在冬季和夏季学生放假期间开展法制宣传,给学生讲安全防范教育课。他还坚持每季度向群众汇报一次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不定期开展旅馆业实名登记检查和安全防范、消防安全检查。1997年蔡勇杰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2009年被延吉市委市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2012年,蔡勇杰检查出右眼黄斑前膜,右眼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眼底出血,住院手术后右眼几乎失明,左眼视神经萎缩,二型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结节,尿潜血1+等疾病。母亲朱海今长期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胆结石病,慢性关节炎,右腿腿骨折手术后残疾,腰间盘突严重住院手术、慢性阑尾炎转急性阑尾炎穿孔手术。妻子无职业,孩子上学需要大量费用。面对生活上的压力,蔡勇杰始终保持乐观心态,没有因为本人及家庭原因影响工作。“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中,他认真走访每一户,详细登记,及时录入,装户率达到89.67%,他对辖区实有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七类人员和行业、企事业单位情况非常熟悉。在大巡防工作中,蔡勇杰每次都是提前到,最后走。在打击犯罪方面,他同所在警务组起早贪黑,摸线索,蹲坑排查,带病工作,担任社区民警20年里,共抓获逃犯17人,刑事拘留36人,治安处理53人,调解113人,多次被省州市媒体和电视台作为社区工作典范予以采访和报道。2012年荣获延吉市人民政府三等功,2013年荣获延边州公安局三等功,2015年延吉市宣传部、延吉市电视台和延吉市河南街道举办的河南街“好榜样”活动中荣获“爱岗经验好榜样”,2015年获得全州“崔光日式的好民警”称号,2015年获得州公安局嘉奖,连续多年在全局社区警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