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和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中“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等政策文件,您可以选择到符合政策的地区进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