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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03-23 1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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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形成《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蔚山路1968号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互联网邮箱发至:14784062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413日。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323日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师范专业人才培养

  (一)享受高考加分照顾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照顾。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奖励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增加20分投档,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支持退役大学生士兵转师范专业。在校学习期间入伍,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大学生士兵,其所在院校如有师范类专业,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可优先考虑。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相应课程学分,允许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并提供专业补习等帮助。

  (三)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提升学历。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优化招生结构,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并按规定落实加分、免试、单招、优先录取等优待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师范类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提升学历层次。

  (四)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对省内接收安置的35岁(含)以下,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个人有从教意愿的,各地可结合实际,依托师范类体育类高等院校开展免费专项定制培养,提高退役军人从教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拓宽到中小学任教渠道

  (五)实施专岗招聘。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统筹,每年在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可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采取单列招聘计划、举行专场考试、优先录取等方式,选拔优秀退役军人中小学任教。结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优先到中小学任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条件的地区将退役军人教师纳入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

  (六)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各地在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服役年限、艰苦地区服役等因素,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并在教师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七)支持校园安置就业。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可适当增加学校安置指标数量。每所中小学聘用1名优秀退役军人担任国防教育辅导员。将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在学校军训任务中优先聘用退役军人担任军训教官。购买校园后勤、安保等社会化服务时优先选择退役军人比例高的企业。

  三、支持退役军人中小学教师成长

  (八)注重发挥退役军人教师优势。退役军人政治信念坚定,使命责任强烈,作风素质过硬,在传承红色基因为党和人民培养可靠接班人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是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调动和发挥退役军人教师的独特优势,在思想教育、体育训练、安全保卫、应急处突等方面承担更多工作任务。

  )加强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要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加强退役军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跟踪培养,配备优秀骨干教师传帮带,帮助退役军人教师适应岗位需求,更好履职尽责。在评优评先、培训研修中,向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优秀的退役军人教师适当倾斜

  (十)落实待遇保障。退役军人教师的服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考核中,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教师的教学业绩、教书育人实效以及贡献作用,全面客观评价,体现激励导向

  (十一)加强宣传激励。积极挖掘退役军人教师先进事迹,选树“兵教师”先进典型,对贡献特别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机制,坚持高位推动,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措施,统筹设计衔接好选拔、培养、聘用、发展各个环节。要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共享,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十三)明确责任分工。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负责宣传动员、摸清底数、审核退役军人身份,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各级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师范院校和中小学校制定培养和招聘计划,并督促落实各项倾斜政策。

  (十四)加强经费保障。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将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纳入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补助项目范围,合理统筹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级教育部门要保障师范专业退役军人学生资助等相关经费

  五)实施检查考核退役军人事务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期组织联合检查考核,将是否落实倾斜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人才培养体系作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履行教育退役军人事务职责和对学校实施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并纳入双拥模范城(县)考核评比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