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褒扬纪念工作水平,6月6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全省褒扬纪念业务工作人员开展学习贯彻《烈士褒扬条例》培训。
培训中,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褒扬纪念处处长于维波对新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修订背景过程、修订亮点和重点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围绕即将出台的《烈士评定工作办法》进行解读,详细介绍了烈士评定、复核、发放烈士通知书等标准和程序,分析研判评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措施。集中解答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烈士祭扫服务、英烈讲解员培养、英烈精神宣传等方面问题。同时,还通报了全省烈士陵园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重申工作完成时限,明确督促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
各市(州)、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初审 孙兆领|复审 徐兵兵|终审 赵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