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优抚对象短期康养工作,我们制订了《吉林省优抚对象短期康养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吉林省优抚对象短期康养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互联网邮箱发至:tyjrtyfc80761041@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蔚山路1968号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优待抚恤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吉林省优抚对象短期康养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9月9日。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