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开展吉林省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采购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采购需求:
1.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标识牌制作参考相应技术规范(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采购数量:约80个,以实际用量为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制作及配送服务。
4.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指吉林省内各市州及县区,共75处烈士纪念设施)。
5.售后要求:由中标单位负责烈士纪念设施标志标牌的设计、采购材料及产品的运输、安装,负责5年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保证产品使用的安全性。项目执行时,如采购单位对设计安装方案有修改要求的,中标单位须提供无偿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相关行业资质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须为政府采购云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
三、报名提交的材料
(一)承诺书,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如有虚假,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公司)简介资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同类项目业绩;
5.相关资质等有利材料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价清单(投标单位要按照采购方设计制作要求报价,报价清单需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司)公章,并交验原件。
四、报名材料制作要求
1.纸质版材料一律采用A4纸尺寸装订成1册,装订材料应有封面、目录、封底和页码,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一份。
2.投标资料须一次性提交齐全,缺件不予受理。
3.投标资料须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竞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时 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2023年12月5日16:30前截止停收投标文件)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
地 点:长春市南关区东蔚山路1968号
联系人: 孙洪岩
电 话:0431-80761077
附件:
1.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技术规范
2.烈士纪念设施标识牌技术规范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