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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退役军人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时间:2022-06-07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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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退役军人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吉军厅发〔2022〕8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会议和全省稳经济增长大会会议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促进全省退役军人企业回归正常发展,助力全省经济实现“止跌、回升、增长”目标。制定以下服务措施:
  一、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领导带队,邀请发改、工信、科技、商务、市场监督、税务、人社等相关部门,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下沉退役军人创办企业了解需求、现场办公,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扁平化管理,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组织助企纾困政策集中宣讲。认真梳理国务院、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的助企纾困政策,采取面对面、点对点、直通车方式,深入退役军人企业开展集中宣讲,作到应知尽知。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增值税留抵退税、失业保险金返还、金融服务、稳价保供等对稳增长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政策,做到应享尽享,促进企业扩大生产。
  三、成立退役军人企业发展联盟。按照互信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整合政府部门、退役军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创业园区等优质资源,成立退役军人企业发展联盟。实现抱团发展、要素聚集、资源共享,帮助退役军人企业解决发展瓶颈,实现共赢发展。
  四、助力退役军人初创企业发展。集中认定一批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园区),提高孵化退役军人创业企业能力。现有各级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各类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要深挖潜力,扩大孵化规模,在为退役军人创业企业提供经营场地、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方面优惠服务的基础上,2022年,对入驻企业施行不少于6个月的房租减免,为退役军人创业企业创造发展条件。
  五、促进项目对接。组织退役军人企业参加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和各类创业创新活动,促进退役军人企业与产业链、资金链、服务链等有效对接,助推企业发展。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协助开展技术推广,寻找项目合作,助力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六、开展培训援企行动。依托国内和省内高校,举办退役军人企业家研修班,提升退役军人企业家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支持企业采取以工代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方式,提升在岗工人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按照标准享受培训补贴。
  七、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通过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用工招聘信息,广泛运用自媒体等新兴媒介,开展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新型招聘活动。依托退役军人就业台账,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向退役军人精准推送招聘信息,推进求职招聘精准对接,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八、加强助企金融服务。主动协调金融机构,推进落实拥军优抚合作协议,开发“拥军贷”“创业e贷”等金融产品,开展直通车式的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退役军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帮助退役军人创办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九、加强荣誉激励。开展模范退役军人企业评选,加大对模范退役军人企业的宣传力度,选树优秀退役军人企业家参加《人民日报》“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光荣榜”评选,不断扩大退役军人企业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吉林退役军人企业品牌。
  十、完善服务退役军人企业工作机制。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服务退役军人企业工作协调机制,汇集各方力量助推退役军人企业发展。落实退役军人企业联络员制度,加强与退役军人企业的联系,定期开展送政策进企业、送服务进企业活动,更好地为退役军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