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吉林省落实落地,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研究起草了《吉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9124698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吉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长春市南关区东蔚山路1968号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策法规处收(邮编130022),并在信封上注明“《吉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6年10月30日
初审 宋芳谊|复审 徐兵兵|终审 赵建龙
